上蔡县检察院:精准识别 保障安全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07日浏览量:
近日,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放火案一审宣判。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。该案的成功办理,有力地保障了公共安全,体现了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法律、维护社会安宁的积极作用。
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一怒之下,将同事米某某停在村民家门前的拖拉机轮胎烧毁,造成居民财产损失和大面积用电,对周边居民住宅造成严重威胁。检察机关综合审查认为,张某的行为虽然主观上是针对特定财物,但其在人口稠密地区纵火,客观上具有危害性。危害了不特定数量的人的生命和财产。根据
2025年5月15日,法院充分肯定了法院的检察意见,以放火罪作出上述判决。该案的办理取得了巨大的法律和社会效果,不仅准确破获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,也体现了检察机关评判重大敏感案件的能力和依法行政职能。同时,严格查处,有效震慑了可能引发民事纠纷的极端犯罪行为,教育公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,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。
该案也是该院“优质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”的实践范例,体现了检察职能在化解社会风险、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。下一步,尚卡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,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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